臺南市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公告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7/5/2 ~ 2017/6/2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7/5/2 ~ 2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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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將於5月11 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人車 管制及避難疏散演練,旨揭演習南部地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將首次試 辦「行動電話簡訊」通知防空警報,籲請民眾支持配合, 演習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民防空演練,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狀況下,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 ,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 施斷電措施)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 及民防人員指(誘)導,行防空疏散避難,並誘導民眾確 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 制,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1、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 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2、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 ,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 散避難。 3、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 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 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4、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 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 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三、演習期間若不配合憲、警管制及勸導無效者,將依民防法 第25條規定罰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演習中,如遇真實空襲狀況,演習立即停止,另按現行作 業規定再行發放緊急警報。

請全體教職員工生知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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