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申請

發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日期範圍:2017/5/15 ~ 2017/6/9
 
發布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日期範圍:2017/5/15 ~ 2017/6/9
行政
學生

依學則第48條規定,四年制學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合於下列標準者,得向教務單位申請,經系主任及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一、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二、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或學業等第積分平均(Grade Point Average,以下簡稱GPA)達3.38 以上者,且各學期名次均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三、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或A-以上。
不符合提前畢業規定者,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並修習規定之應修學分數。
請於106年5月31日~106年6月9日將提前畢業申請書填妥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再接受辦理。規定及申請書請參閱相關訊息。

相關附件
system_update_alt提前畢業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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