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請注意請假系統內[缺曠課]問題: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7/10/23 ~ 2018/1/23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7/10/23 ~ 2018/1/23
行政
訪客,教師,學生

各位同學請注意請假系統內[缺曠課]問題:
課表上仍有顯示的課程都要按時上課,切記!
•第1~3週課程因退選成功,卻被記曠課的同學,請盡速到生輔組L102-1櫃台填寫更正表單。(106/10/28截止,逾期不受理更正)
•第11~12週申請停修的課程於13週前仍需要上課。不上課要請假以免曠課被扣操行成績。
•學生請假系統內「曠課更正」申請,僅適用於學生有到課卻被老師誤記曠課時更正用。(但前提是系統上已有顯示被記曠課再申請更正)
•未到課者皆應依規定[線上簽核請假](事、病、公假 缺課當天起算10天內請假核准不扣分)請不要等被任課老師記曠課後再申請假單會錯失時效。
•請假單都會顯示在"已請"欄內,請隨時追蹤簽核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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