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單親培力計畫申請公告
※註:已申請政府學費、教育部學雜費、學分費補助、弱勢補助或減免者,不得申請本項計畫。 一、申請時間為106年9月7日至106年9月29日止。 二、相關申請表件及申請規定請參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