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波蘭亞捷隆大學任教

發布單位:華語中心
日期範圍:2018/3/27 ~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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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範圍:2018/3/27 ~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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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2名華語教師赴波蘭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

1.合作學校 : 波蘭亞捷隆大學
- 擬聘教師數 : 2名

2. 教學人員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設有戶籍,並符合以下資格
(1) 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人文、 文化研究或語言學相關領域學士學位以上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具學士或碩士階段主修中文為第二語言學(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Foreign Language)並取得學位文憑資格者優先考量。

4. 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台灣時間107年6月15日前,將申請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主旨請註明「107年波瀾亞捷隆大學華語教師申請資料」

5. 聯絡資訊:
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聯絡人:劉如芳秘書
電郵:2130081@gmail.com
電話:+48-22-213-0081
地址:30th FL., ul. Emilii Plater 53, 00-113 Warsaw, Poland

6. 詳情請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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