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第6~10週的曠課是否已請假.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5/2 ~ 2018/12/2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5/2 ~ 2018/12/2
行政
訪客,教師,學生

請班代轉達班上同學留意第6~10週的曠課是否已請假(病 事 公 喪假等)
請同學※要主動查閱學生請假系統內 [已請] 內各假單被審核流程※
#若超過5天未被審核-->學生需主動找 各關審核老師瞭解狀況.
#線上[公假單] 切記要先知道指導老師是誰?:點選 學校內主辦單位?+指導老師? +公假日期?+活動名稱?。
#超過申請時效無法請假-->曠課1節扣1分。紙本假單列印請假需親自跑完簽核流程後繳回生輔組。

請假注意事項:
1.先線上假單 + 選週次 + 假別 + 事由 + 節次點選 + 送出
2.若超過缺課起算10天--則以 逾期假單申請 + 列印本頁 + 親自跑紙本審核(每節扣0.2分)
3.超過30天則以曠課論每節扣1分( 曠課有疑題請親自跑生輔組了解 )
4.請假累計節次達40節 /累計曠課達10節 / 懲處紀錄 均會郵寄通知單給貴家'長
5.連絡通訊地址及收件人若有變更請至教務處註冊組填表修改

生輔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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