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未停修成立前(第13週前)請務必依照課表上的課程出席上課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5/10 ~ 2018/12/10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5/10 ~ 2018/12/10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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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12週是停修申請週,未完成停修(第13週)前.皆需上課.
2.第13週前,請依照課表按時上課,未能出席,請務必線上申請假單(缺課日起算10天內申請及簽核成功則不扣分).
3.列印紙本請假單(缺課日起算超過10天但還在30天內)請於請假系統內,申請列印紙本假單親自跑簽核流程後繳回生輔組審核 每節扣0.2分)
3.曠課(缺課日起算超過30天)未請假,(每節)將會扣操行成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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