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7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發布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日期範圍:2018/5/23 ~ 2018/5/28
 
發布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日期範圍:2018/5/23 ~ 2018/5/28
徵才 工作機會
學生

一、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般青年』或『身心障礙定額進用青年』條件,且非屬本點第(三)項所列『非本計畫適用對象』身分者,得報名參加本計畫:
(一)一般青年73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07年5月1日前計算。
2、30歲以下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二年級學生
(二)身心障礙定額進用青年2名:
1、需符合前述『一般青年』資格。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工讀期間需於有效期限內)。
(三)非本計畫適用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
3、高中、大學及研究所之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已參與本縣106年度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8、在工讀期間擬參加集訓、比賽、實習、自強活動、課業輔導、出國或因個人因素(事假),致無法出勤期間累計逾7天之情事者不適用本計畫。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5月28日止(郵寄者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建議儘早報名,以利需補件時能及時通知)。
三、有關報名方式、新資待遇、職缺等相關訊息請詳參本網址:http://sa.hl.gov.tw/files/14-1037-77900,r61-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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