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巴拉圭國立亞松森大學任教

發布單位:華語中心
日期範圍:2018/7/9 ~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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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範圍:2018/7/9 ~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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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巴拉圭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學校名稱: 國立亞松森大學 Palacky University of Olomouc
擬聘人員: 1名
聘期起訖: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慮:
(1) 具中級西班牙語能力者(請提供語言能力證明);
(2) 具對外華語教學或相關領域學位;
(3)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請於台灣時間 107年7月30日前,備妥個人中、西文履歷表等資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巴拉圭大使館教育參事處」Embajada de Republica de China,(Taiwan) en Paraguay ,Oficina del Consejero de Educacion逾期不受理。
地址:Avda. Aviadores del Chaco, 3100, Asuncion, Paraguay
聯絡人:陳秘書鈺林(Sr. Hilario CHEN)
電話:595-21-213361 分機122
傳真:595-21-207107
電子郵件:frankdecylin@gmail.com;paraguay@mail.moe.gov.tw

四、詳情請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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