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課更正]有分兩種方式更正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9/18 ~ 2018/12/31
 
發布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8/9/18 ~ 2018/12/31
行政
教師,學生

曠課更正有分兩種方式更正:
1.課表上[有顯示] 的課程:有課就會有任課老師,學生只需於線上申請更正( 自動會簽任課老師於系統上審核同意與否) 但只限於有去上課被誤記曠課用。
本校學生→學務資訊→請假缺曠系統→缺曠→網路曠課更正申請單→慎選週次→慎選日期→課程。

2.課表上[無顯示] 的課程:因第1~2週退選申請期間,被退選課程的任課老師記了曠課,無法使用網路曠課更正申請。只能於第1~6週至生輔組櫃檯上填寫更正表格,以人工作業註銷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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