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產攜班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於11月10日起開始申請至11月13日截止
一、申請期間:107年11月10日09:00起至107年11月13日24:00止,逾期恕難辦理。 二、請至學校首頁下方>校園宣導>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登錄。 三、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申請資格者,請備齊父、母親與學生檢附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事)乙份,連同申請表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 四、審查合格者補助兩萬元助學金。 五、敬請同學掌握申辦時程,以免權益受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