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欲繳交校外英檢/日檢證書者,請於108年5月17日前繳交至語言中心辦公室

發布單位:語言中心
日期範圍:2019/2/12 ~ 2019/4/30
 
發布單位:語言中心
日期範圍:2019/2/12 ~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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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欲繳交校外英檢/日檢證書者,請於108年5月17日前繳交至語言中心辦公室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外語能力檢定辦法,取得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其中之一的方式為報考校外正式英檢測驗(檢定),測驗(檢定)成績達本校之通過標準者得取得該學分。
(二) 為配合本校應屆畢業生期末考期程,若欲以校外英語/日語檢定成績取得外語能力檢定學分者,請於108年5月17日(五)前將通過標準的成績單於取得成績單之30日內送至語言中心登記成績。(Ex:某學生於107年11月30日收到成績單,需於107年12月30日前將成績單拿到語言中心登記)
若未於規定之日期前繳交英檢/日檢成績單,將會耽誤畢業日期,請應屆畢業生自行規劃校外英檢/日檢報考日期,以順利畢業。
(三) 欲參加暑修課「外語能力課程」(3學分)取得外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者,其未達本校認可成績標準之校外英/日檢成績單亦需於108年5月17日前繳交未通過標準的成績單至語言中心辦公室,以順利通過選課審查。
(四) 欲以東南亞語言之基礎級(3學分)與進階級(3學分)通過之成績抵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者,也請於108年5月17日前填寫學分抵免單,並附上成績單至語言中心完成行政流程,若107-2有修東南亞語言課程者,請於107-2非畢業班期末考結束並得知成績確定及格後,填寫學分抵免單至語言中心審核。(107-2修東南亞語言課程的同學,期末考期程需配合非畢業班期末考期程,無法提早考試)
**東南亞語言課程為越南語、泰語、馬來語、印尼語相關課程**
(五) 完整之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請至本校行政章則彙編平台下載
(六) 107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下載處於本公告下方
(七) 外語能力檢定相關問題請至語言中心辦公室(W806)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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