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計畫】文化部修正發布「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並自108年2月20日起受理申請一案,請踴躍提出申請。

發布單位:學研管理組
日期範圍:2019/2/21 ~ 2019/3/20
 
發布單位:學研管理組
日期範圍:2019/2/21 ~ 2019/3/20
學術 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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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要點,並於108年2月13日以文版字第10820037412號令修正發布。
二、申請者資格:
(一)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三)公、私立學校。
(四)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補助內容:以本土語言或臺灣手語,進行具文化內容之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或多元科技應用,並以紙本、影視音、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上映。
四、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
五、受理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應於108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另檢具申請表(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申請表並加蓋單位章戳)及計畫書一份掛號寄送本部,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文化部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送達,並以該部收文單位所載日期為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六、檢附來函及旨揭要點各1份。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 彭巧婷小姐,分機1561,信箱chiaoting@s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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