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規定:期中期末考試請假需跟課務組填寫表格才能補考.只有沒去上課才能用學生請假系統.
請班代轉達班上同學以下重要事項: 1.教務處規定:期中期末考試請假需跟課務組填寫表格才能補考.只有沒去上課才能用學生請假系統. 2.停修課於第13週前都需上課或請假. 3.開學時的加退選週曠課有問題請親自到生輔組填表修正. 4.有上課被誤記曠課才能於請假缺曠系統中申請誤記曠課更正. 5.沒去上課就自行主動線上申請假單(不會扣分),千萬不要等被任課老師記了曠課才申請假單.延誤會扣分. 生輔組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