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第2屆青年代表報名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臺中市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強化青年事務整合,自105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審議會,目前刻正籌組第2屆青年事務審議會(任期為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凡居住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之15至35歲(70年5月13日至91年6月19日出生)青年均可依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遴選作業規定於6月19日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