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有關「優先採購網路商城」相關資訊
1.請各單位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權法)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辦理。 2.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有「優先採購網路商城」,請多加利用(請詳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