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機會-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一、申請對象:在校之大學生及研究生。 二、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實習期間為7月至8月,實習時數需至少完成160小時。 三、申請期間即辦法: (1)紙本:即日起至5月17日,學生備齊申請文件後寄至博物館承辦人。 (2)電子檔:即日起至5月17日下午5點整,學生備齊申請文件後寄e-mail至文化局承辦人 (3)面談:預計於5月25日辦理,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 ※此計畫未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規定,因此不納入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