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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活動】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研管理組
訊 息 類 別 學術活動 專案計畫 公 告 對 象 全體
公 告 主 題
【計畫徵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各校辦理「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 產學院第三期人才培育計畫」案,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參加
公 告 內 容
主旨:有關本局補助各校辦理「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三期人才培育計畫」案,請有意願者,依說明段規定,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為培育文化資產人才,針對文化資產人才培育進行系統性的中長程規劃,整合政府機關、學術單位等資源,以產官學研跨域合作方式,依循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證照培訓等管道開辦「文化資產學院」計畫,希能提升文化資產相關專業從業人員、行政人員專業能力,以及推廣文化資產知識予社會大眾,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
二、本(第三)期計畫賡續105年8月至106年12月第二期計畫內容,於文化資產學院下設1行政平台及「教學、產學、研發、推廣」等4群組,各平台、群組內容詳如「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三期人才培育計畫書」。
三、依據本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補助全國公私立學校提案申請計畫,相關期限與須知如下:
(一)計畫期程:行政平台、教學群組、產學群組、推廣群組之計畫期程係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申請單位需於計畫書中研擬整體規劃至108年。
(二)補助比率:計畫補助上限為總經費之85%,申請單位須自籌15%以上;每年度分2期撥付補助款,計畫核定、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或年度終了前辦理請款。
(三)收件日期:
1、行政平台收件日期至106年11月20日止。
2、教學群組、產學群組、推廣群組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29日止。
3、行政平台、教學群組、產學群組及推廣群組之審查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4、研發群組請另洽本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06-2224911分機1306)。
(四)收件方式:
1、延續計畫(限已申辦第二期計畫)者,請至文化資產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coch.tw/)--「登入/註冊」申辦送件。
2、新興計畫(第一次申請)者,需檢送計畫書1式10份紙本過局申辦。
四、本案〈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三期人才培育計畫〉書件及申請格式等資料,請至「文化資產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coch.tw/)--「表單下載區」下載。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各系辦公室或本校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政府部會計畫承辦人彭巧婷,分機1561,信箱 chiaoting@stust.edu.tw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7/11/14   至 2017/11/29   
點 閱 次 數
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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