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換圖效果,請啟用Active Scripting功能
南臺首頁 English
:::
訪客 未來學生 本校學生 教職同仁 畢業校友
:::
  南臺頭條新聞
  南臺影音新聞
  所有訊息
  重要公告
  行政公告
  校園活動
  專案計劃
  研討會資訊
  校內徵才
  校園職場實習
  工作機會
  國際證照
  南臺新生
  招生資訊
  南臺RSS新聞
  本月公告一覽
  停刊公告活動欄
  [公告系統登入]


【行政公告】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師資培育中心
訊 息 類 別 行政公告 公 告 對 象 全體
公 告 主 題
「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即日起開放106-1教育實習學生申請
公 告 內 容
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規定

一、 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下載法規:https://goo.gl/Y39aum)。
二、 補助對象: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期間106.8.1-107.1.31),並且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三、 補助期程:實習期間106.8.1-107.1.31。
四、 補助基準:
(一)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實習學生。
(二) 申請時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三) 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五、 補助限制:
(一) 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二)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三) 中止實習者,應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四) 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六、 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 下午5時 截止。
(二) 申請表單(紙本):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於106年6月30日 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至師資培育中心。
(三)申請表單(電子檔):請於106年6月23日 下午5時前將附件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edu1610@stust.edu.tw,俾利建檔。
七、 申請審核結果將另行E-mail通知。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7/6/15   至 2017/7/15   
點 閱 次 數
1586

:::
 
地址: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開車訪客請由中正南路→正南一街→進入南臺科技大學) Hyper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