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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訊 息 類 別 行政公告 公 告 對 象 主管,教師,職員,學生
公 告 主 題
南臺科技大學日間部分類通識必修課程修課要點之修正重點
公 告 內 容
本校日間部分類通識必修課程修課要點已有重大修正,修正重點如下:
一、除既有之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三大領域外,新增綜合實踐領域。
二、各學年度入學的日四技同學已取消每類至少修1門課的規定,而且分類通識是否達到畢業門檻是由綜合實踐領域、人文藝術領域,以及依所屬學院選修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領域修讀及格累計的學分來決定。
三、若有修綜合實踐領域課程但累計學分未達畢業門檻,其餘學分應選人文藝術領域,或依所屬學院選修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領域的課程。
其中日四技國際商務學士學位學程、國際金融學士學位學程與106學年入學之應用英語系之分類通識畢業門檻另訂之。
對應的修正條文摘錄如下:
一、四技部學生須於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以及綜合實踐等四大領域之課程累計修滿12學分始得畢業,選課規定如下。
(一)105學年度前(含)入學者,必修學分未選修綜合實踐領域課程,應自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三大領域課程修滿12學分,其中
1.97至104學年入學之學生修課類別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各學院學生必修人文藝術領域之人文經典類、藝術美學類、哲學思維類等三類課程6學分。
(2)工學院及數位設計學院學生必修社會科學領域之歷史文化類、法政與社會類、商管經濟類等三類課程6學分。
(3)商管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必修自然科學領域之科技與社會類、生命科學類、實證與推理類等三類課程6學分。
2.105學年入學之學生修課類別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各學院學生必修人文藝術領域之人文經典類、藝術美學類、哲學思維類、歷史文明類等四類課程8學分。
(2)工學院及數位設計學院學生必修社會科學領域之法政與社會類、商管經濟類等二類課程4學分。
(3)商管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必修自然科學領域之科技與社會類、生命科學類等二類課程4學分。
(二)106學年起入學之學生,選修綜合實踐領域課程累計未達9學分者,其餘學分應選修人文藝術領域,或依其所屬學院選修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領域之課程,其修課類別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各學院學生必修人文藝術領域之人文經典類、藝術美學類、哲學思維類、歷史文明類等四類課程6學分。
(2)工學院及數位設計學院學生必修社會科學領域之法政與社會類、商管經濟類等二類課程3學分。
(3)商管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必修自然科學領域之科技與社會類、生命科學類等二類課程3學分。
二、二技部學生須於第一點所稱四大領域之課程累計修滿6學分始得畢業,選課規定如下:
(一)未選修綜合實踐課程者,應自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三大領域課程修滿6學分,其中
1.105學年度前(含)入學者,其修課類別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各學院學生必選修人文藝術領域課程4學分。
(2)工學院及數位設計學院學生必選修社會科學領域課程2學分。
(3)商管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必選修自然科學領域課程2學分。
2.106學年度起入學者,其修課類別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各學院學生必選修人文藝術領域課程3學分。
(2)工學院及數位設計學院學生必選修社會科學領域課程3學分。
(3)商管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必選修自然科學領域課程3學分。
(二)選修綜合實踐領域課程累計未達6學分者,其餘學分應選修人文藝術領域,或依其所屬學院選修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領域之課程。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7/9/30   至 2017/12/31   
點 閱 次 數
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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