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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訊 息 類 別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公 告 對 象 學生
公 告 主 題
勞動部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公 告 內 容
一、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一)屬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中華民國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於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二)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三)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二、補助標準:
 (一)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二)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三)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四)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五)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三、受理申請日期:110年9月6日起至110年10月14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
 (一) 郵寄申請: 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0年9月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二) 線上申請: 請於110年9月6日至10月14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五、其他規定請至勞動部網站參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21/9/3   至 2021/9/30   
點 閱 次 數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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