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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活動】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訊 息 類 別 校園活動 公 告 對 象 學生
公 告 主 題
反毒短片創作徵選競賽~獎金最高五萬元
公 告 內 容
內政部警政署「拒絕毒害、青春無礙」宣導短片
反毒短片創作徵選競賽規則說明

一、目的
內政部警政署為強化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及提升犯罪預防知能,切勿因一時好奇或朋友慫恿而誤觸毒品,鼓勵莘莘學子們要勇敢拒絕毒害,做自己的主人,爰辦理本徵選競賽活動,希望透過拍製過程,讓青少年犯罪預防由自身做起,呼籲青少年勇敢拒毒,並傳遞無毒人生才精彩之理念。

二、參加資格
(一) 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具有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資格,且對於創作微電影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報名。(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公私立高級中學、公私立高級職校、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二)參賽者可組成團隊或以個人方式參賽,團體參賽者請指派1人填寫報名表,惟所有的創作者均須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

三、報名
(一)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 (郵戳為憑)。
(二)寄件方式及地址: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5樓【『拒絕毒害、青春無礙』反毒短片創作徵選】預防科 收。
(三)檢附資料:
1.報名表。
2.參賽者個人照片。
3.參賽者身分證件影本。
4.作品影帶:
請以「拒絕毒害、青春無礙」為宣導主題創作拍攝微電影,並以mp4格式提供!錄製一部長度為3-5分鐘之短片(形式不拘,包含微電影、動畫、音樂MV等)。內容應正確傳達本案主題「勇敢拒絕毒害」、「毒品危害」、「無毒人生」等重點。短片完成後應置於本局提供的網路平臺,並透過網路宣傳,吸引更多人點閱關賞。
5.創作腳(劇)本。

四、獎金
(一)高中職組:
第一名:1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1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1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1名,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
(二)大專組:
第一名:1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1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1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1名,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
上述得獎者須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課稅。

五、比賽方式
1.有意參賽者,請於依前揭報名規則辦理。
2.主辦單位將依據作品影帶進行審查,於2017年9月中旬公布5名入選者名單。公布方式除在網站上公告外,並以電話通知入選人接受頒獎。
3. 入選者須於頒獎當日攜帶身分證核對資料,若身分不符即取消領獎資格。

六、評分標準
(一)主題契合(50%)
(二)創意發揮(25%)
(三)創作編排(25%)
(四)若是總分相同,則以主題契合為區別名次之依據;若主題契合又同分,則以創意發揮為區別名次之依據;若創意發揮又同分,則以創作編排為區別名次之依據。

七、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屬版權代理及影片經紀、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由獲獎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二)得獎者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利將作品上架於各式媒體通路平臺發表,作為犯罪預防宣導使用。
(三)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四)得獎者以上傳報名者為主,若以團體方式表演者,則由得獎者自行分配獎金。
(五)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六)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一)網站:www.cib.gov.tw
(二)連絡人:刑事警察局預防科 宣導股 偵查員吳奕嫺02-2762-9052
(三)電子郵件:cp993040@email.cib.gov.tw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7/6/15   至 2017/9/5   
點 閱 次 數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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