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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活動】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訊 息 類 別 校園活動 公 告 對 象 全體
公 告 主 題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及「攝影創作」比賽
公 告 內 容
壹、目的
一、 為落實守護婦幼安全工作,建構完整之婦幼保護網絡,打造一個讓民眾安居樂業的新北市,實踐在地樂活之施政理念。
二、 讓學生從創作過程中學習文字及繪畫表達能力、建立婦幼安全觀念,提升民眾對婦幼安全保護之敏感度,進而吸收相關法律常識,期能透過比賽促進大眾對於婦幼安全的重視並達到宣導效果,加入守護婦幼工作的行列。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四、 聯絡窗口:(02)2228-6033分機5535警員陳莞青

参、參加對象資格(個人參賽且每人參加1項為限)
一、 攝影創作:
1. 設籍本國國民,年齡不限。
2. 本項比賽作品每人限參加1件。
二、 國民小學海報創作:
1. 就讀新北市轄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
(1) 低年級組(以110年7月起就讀一、二年級學生,報名低年級)。
(2) 中年級組(以110年7月起就讀三、四年級學生,報名中年級)。
(3) 高年級組(以110年7月起就讀五、六年級學生,報名高年級)。
2. 本項比賽作品每人限參加1件。

肆、作品主題
一、 攝影創作: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可為人像、風景、生態,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二、 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伍、作品規格
一、 攝影創作:
1. 作品規格:
(1) 照片不論彩色、黑白、直式或橫式,亦不限拍攝器材。
(2) 照片須為1000萬畫素以上,檔案大小介於1MB~10MB,檔案格式為JPG、JEPG或TIFF。
(3) 作品製作之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4) 作品另須以5X7吋相紙規格印出。
(5)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色彩加亮或色彩校正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2. 作品名稱: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50字以內。
二、 國民小學海報創作:
1. 稿件尺寸:4開(4K)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
2. 作品名稱: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50字以內。

伍、收件方式
一、 送件內容:(1)參賽作品(2)報名表(3)著作財產權讓與書。
二、 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 送件方式:
1. 攝影參賽作品原始電子檔以光碟或提供雲端下載網址,連同印出之5X7吋相紙、報名表及讓與書正本寄至指定寄送地址;如繳件時未附原始電子檔者,經獲選為得獎作品,須於得獎公佈後2周內,提供本隊原始電子檔,若未提供檔案不符合者,承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另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請做好防護措施以免郵寄過程中毀損。
2. 海報參賽作品併同報名表及讓與書正本,親送或郵寄至指定寄送地址,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請做好防護措施以免郵寄過程中毀損,建議可裝於圓筒寄送。
3. 寄件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行政組收(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21/8/5   至 2021/9/30   
點 閱 次 數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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