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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專區】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訊 息 類 別 新生專區 公 告 對 象 學生
公 告 主 題
115學年度碩博士生第五宿舍床位申請登記公告事項
公 告 內 容
一、本校第五宿舍位於南台街上(第三宿舍對面),為性別友善的男女混和宿舍,全棟宿舍共七間單人套/雅房,一樓為簡易式共享廚房。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生學生。(不申請單人套房者,仍可參加新生宿舍抽籤登記)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滿房為止(目前雅房已滿僅有套房釋出,附件有房間照片供參考)
請致電或親至生輔組L102(06-2533131#2201施小姐)詢問
四、住宿/繳費規定:
(一)考量到碩、博士生的獨立性與課業繁重,申請住宿者寒暑假不須撤宿,惟欲住宿者,另外收費。住宿時間以一年為期(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新學年度欲住宿者需重新登記。
(二)學期住宿費:單人雅房-21,000元(每學期);單人套房-33,000元(每學期)含冷氣點數4500點,超用後請自行至第六宿舍大廳儲值,寒/暑假有住宿者依寒暑假收費標準申請並繳費。
(三)凡登記有床位者一律於公告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若欲申辦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於公告時間內完成繳費或至生輔組填寫住宿保證書,再至銀行辦理就貸(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否則視同棄權論。
五、一般規定:
(一)申請住宿期限為一學年(上、下兩學期)、;除休、退、轉學、重大傷殘疾病者、學校核可之實習/海外研習及特殊情事經審查同意者外,已住宿學生一律不得退宿(含下學期),自行離宿者宿舍費不退費,且仍需繳交下學期住宿費。延修生不得以下學期課程少為理由申請下學期退宿。請同學慎重決定再申請登記住宿,以免影響其他想住宿同學之權益。
(二)須遵守宿舍生活公約之規定。
(三)凡冒名或私下頂讓者,除立即取消住宿資格予以退宿外,並依校規議處。(經查屬實,借名與冒名者均處分。)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暨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26/7/14   至 2026/8/14   
點 閱 次 數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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