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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專區】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訊 息 類 別 防疫專區 公 告 對 象 全體
公 告 主 題
指揮中心強化COVID-19三級警戒,未配合規定者,違者逕予開罰、不再勸導!
公 告 內 容
各位師長、同仁及同學大家好,
教育部來文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未配合下列規定者,違者逕予開罰、不再勸導。亦請導師轉知班上同學,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共同防堵疫情繼續擴散,以免觸法。

(一)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實聯制
罰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l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二)除可開放營業場所外,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
罰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l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三)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維持適當區隔或使用隔板
罰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l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四)除依衛福部110 年5 月16 日衛授疾第1100200449A 號公告附件所列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
罰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l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21/5/27   至 2021/6/11   
點 閱 次 數
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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