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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訊 息 類 別 徵才訊息 工作機會 公 告 對 象 學生
公 告 主 題
臺中市政府「107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公 告 內 容
壹、參加資格:
(一)基本條件:學生本人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具有國內正式學籍之大學、四技、二技、二專、五專四年級在學生,不包含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延畢生、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學生。
(二)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05年1月1日至107年5月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5.父或母曾於105年1月1日至107年5月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6.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備註: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覆進用,不得再次申請。
貳、報名日期:(以郵戳或本處收件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一) 特定身分學生:自107年5月4日起至107年5月18日為止。
(二) 一般身分學生:自107年5月4日起至106年5月11日為止。
參、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
(二)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或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下載報名表,並詳閱報名簡章,詳填個人資料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第一課。(40852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三)未依規定填寫、重複報名、或資格文件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接受補件。
肆、工讀地點: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
伍、工讀時間:7月1日至8月31日(每月最多上工22日)。
陸、薪資:新臺幣140元/時。
柒、相關資訊請上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查詢:https://goo.gl/XqmEaa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8/5/7   至 2018/5/18   
點 閱 次 數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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