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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告】 ::: [ 上一頁 ]
 
公 告 單位
光電工程系
訊 息 類 別 單位公告 公 告 對 象 學生
公 告 主 題
109學年度光電工程系四技甄選【實作-電子電路實作】施測說明及範例
公 告 內 容
光電系實作說明如下:
1.本校第二階段實作時間為109.06.21(日),施測時間將於109.06.17(三)於本校首頁公告。
2.考試當天:
1.考生請攜帶足以證明本人的身分證件(須貼有照片,如身分證、駕照、學生證或健保IC卡),依排定的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程序的考生不得參加實作測試。
2.考生須具備辨識電阻色碼、電阻值與發光二極體(LED)元件電路接線以及使用三用電表量測電阻、電壓之能力。
3.考場提供考試所需電子零件(包括色碼電阻、LED等)、9V電池盒(含電池)、麵包板、數位式三用電表與單芯線,考生不得自行攜帶。
4.考場提供之數位式三用電表型號為DMM-93B+,考生須能自行調整刻度以量測電阻值及直流電壓值。
6.考試開始10分鐘內,考生若發現電子零件有缺少、錯誤、或誤差超過5%,可提出要求更換,超過時間更換電阻,每顆扣減5分至0分為止。
7.考生若認為三用電表、麵包板及電池盒有問題,可要求更換,但不得要求延長考試時間。
8.考生測試結束後,不得將第3項考場提供的考試設備攜出,並將考試位置整理乾淨,否則以『0分』計。
9.考生須依排定的座位入座,實作時間為 30 分鐘,不得提早離場。坐錯位置或提早離場者,其實作成績以『0分』計。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20/5/12   至 2020/6/21   
點 閱 次 數
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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