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以院臺衛字第1060040467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