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性別多元,營造友善校園~

發布單位: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9/1/24 ~ 2019/2/24
 
發布單位: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日期範圍:2019/1/24 ~ 201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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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再次重申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致力於友善環境之提供及維護,使各種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學生,皆得以自由而充分地學習與發展自我。
為向社會大眾說明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教育部業製作「教育部告訴您性別平等教育教什麼」懶人包(網址:https://goo.gl/DVUf9m),內容包括靜態檔案及國語版、臺語版及客語版之動態影片,供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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