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如附件)。

發布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1/14 ~ 2021/12/31
 
發布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1/14 ~ 2021/12/31
行政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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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 本(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方式修正重點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如流獎」。
(三)閩、客語「演說」學生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情境式演說。
(四)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
(五)109年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獲特優競賽員,可參加110年度情境式演說競賽。
(六)閩、客語「朗讀」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現場抽題,不事先公布。
(七)原住民族語「演說」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比照閩、客語題目當場親手抽定不事先公布。
三、 臺南市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預計於7月初公告,屆請各校留意本局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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