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介接作業要點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介接作業要點」,業經行政院110年4月15日發布生效。 說明: 一、檢送「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介接作業要點」、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 二、配合旨揭作業要點訂定,原「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更名為「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https://mydata.nat.gov.tw),並自即日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