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各1份。

發布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4/30 ~ 2021/6/30
 
發布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4/30 ~ 2021/6/30
行政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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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20檔次。
(二)申請時程: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預計於110年6月30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展出時段: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15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國家人權博物館另案處理。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單(採線上申請https://reurl.cc/rajzG4,須提供預定展出空間之照片及簡介),將依據申請內容受理,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五)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二、 計畫內容詳如展覽申請辦法,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上主題網站https://touring-exhibition.nhrm.gov.tw/查詢瀏覽,或洽詢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02)2218-2438分機348、E-Mail:nhrm190@nhrm.gov.tw,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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