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新住民入學單獨招生簡章公告
一、報名日期:110.6.7(一)~6.25(五)12:00止 二、繳費日期:110.6.7(一)~6.24(四)24:00止 三、報考資格: (一)本項招生所稱「新住民」,指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申請歸化經許可者。 (二)各學制報考資格請詳閱簡章第1頁。 四、招生學制、系所組、名額、考試科目及相關事項請詳閱簡章說明。 五、新住民學生考取日間碩士班(就讀期間無專職工作)者,發給碩士班獎助學金10萬元(分兩年4學期發放);考取博士班者,在校就讀期間免收學雜費及學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