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課】109學年度第2學期暑修本校學生欲至他校選課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教務處課程與教學組
日期範圍:2021/6/9 ~ 2021/7/20
 
發布單位:教務處課程與教學組
日期範圍:2021/6/9 ~ 2021/7/20
行政 行政公告
全體

疫情期間,為減少學生外出次數與不必要的接觸,
本校學生欲至外校修讀暑期課程者,將由教務處課教組「代為完成就讀學校端」的申請作業,
若符合至外校修讀課程規定者,於完成紙本申請作業後,會將同意書紙本寄送至指定收件地址供學生至開課學校端辦理選課作業。

(一)本校學生有意至他校修讀課程者,請填妥附件之申請表單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二)本校學生至他校修讀課程之辦理時程依他校為準,本校不設截止日。
(三)至他校完成選課作業後,需請開課學校教務單位於同意書回執聯蓋上戳章,並將回執聯撕下郵寄回本校,方算完成修課。
1.收件地址:710301 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2.收件人:課程與教學組 校際選課承辦人

(四)本校學生校際選修他校課程,應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審核及處理原則如下:
1.本校有開設之科目不得到他校修讀。
2.凡列入學生畢業應修學分之科目不得到他校修讀。
3.未列入學生畢業應修學分之科目,經系主任同意可到他校修讀。
4.研究生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同意可到他校修讀。
5.大學部應屆畢業生之暑期修課,本校未開設之科目或授課時間衝堂之科目,經系主任同意可到他校修讀。
6.大學部延修生修課,本校未開設之科目或授課時間衝堂之科目,經系主任同意可到他校修讀。
7.經雙方學校教務單位同意,日間部學生得至與本校簽訂校際合作之學校修讀免收學分費之日間部課程。
※暑修課程不適用此互惠條件

洽詢單位 : 教務處 課程與教學組
電話:06-2533131 轉分機 2111~21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