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7/29 ~ 2021/9/29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1/7/29 ~ 2021/9/29
行政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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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並自一百十一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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