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111學年度新生大隊接力比賽競賽辦法

發布單位:體育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2/9/22 ~ 2022/10/14
 
發布單位:體育教育中心
日期範圍:2022/9/22 ~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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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為增進新生同學間情感交流與養成運動健身之良好習慣,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體育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田徑校隊。
四、參加對象:凡為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已完成註冊手續之一年級學生,以班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五專一年級可自由報名)。
五、比賽日期:男、女生大隊接力: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2:50起
六、比賽地點:學校田徑場。
七、比賽項目:男生組:2000公尺大隊接力(20人×100公尺)
女生組:2000公尺大隊接力(20人×100公尺)
八、比賽辦法:
(一)比賽分男生組、女生組大隊接力。
(二)一年級各班至少必須報名一隊參加,每隊22名(含2名預備選手)。如班上男生或女生超過20名,可報名男、女各一隊。如果男、女生都不足20名時,可採同系同年級跨班組隊報名。合班人數超過22人則不得再合第三班。(如經抗議查明屬實,取消比賽成績)。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男生不可參加女生組。
(三)大隊接力接力比賽均採計時。
(四)比賽時一律穿著運動服裝(背心及短褲皆可),未著運動服裝者(如牛仔褲、西裝褲等)不得下場參加比賽。
(五)為安全著想,禁止赤腳者及穿著釘鞋上場比賽。
(六)請參賽隊伍於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組報到(風雨球場,靠近操場邊),15分鐘前最後一次檢錄,遲到者依棄權論,不得異議。如因人數不足時,未能準時參加檢錄之隊伍依棄權論。
(七)每人每場比賽限跑一次,不得重複,如有抗議,須提出具體證明。
(八)隊員更換:參賽學生如有突發事件未能準時參加比賽,只要是同班級的學生均可更換名單。(合班隊需同年級)
九、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表請自行至體育教育中心網頁(檔案下載)下載填寫,於111年10月14日(五)之前,將報名表紙本請導師核章後送至體育中心辦公室,電子檔(word檔)請務必寄到信箱stusttrackfield@gmail.com

十、比賽分組:因比賽採計時賽,分組、道次均由體育教育中心安排,如有特殊狀況需求者,請於10月14日(五)前告知負責老師杜珈霖老師或賴慶霖老師。
十一、獎懲辦法:
(一)大隊接力各組前三名頒發獎金及獎牌,獎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及第五名頒發獎狀。
(二)已完成報名無故棄權者或未報名參賽之班級,將提報學校相關單位議處。
(三)比賽進行中未盡全力比賽者(嬉鬧、搞笑等現象者),本會有權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二、申訴:
(一)有關比賽之爭議,於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對裁判判決未接受者,提出之申訴,稱為合法申訴。合法申訴除當時以口頭提出外,須於賽後30分鐘內填妥申訴表(表格向競賽組索取),並由領隊簽名,檢附申訴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申訴事實確立經獲得改判時,申訴金退回,否則納入籌備會經費使用。
十三、附則:
(一)各組別比賽於賽後20分鐘內,由大會播報至司令台前頒獎於閉幕時頒獎。
(二)學生組運動員請攜帶學生證出場,以供檢查及檢錄之需。
(三)如學生證遺失或未帶者須由導師提出證明,否則以棄權論。
(四)運動員如有違背運動精神或不當行為之情事(如冒名頂替、資格不符等)經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項成績外並簽請學校議處。
(五)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運動員或其他人員均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員。
十四、本辦法經體育教育中心公佈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體育教育中心杜珈霖老師(dodo1017@stust.edu.tw)、賴慶霖老師(eric1225@stust.edu.tw)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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