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6起校園防疫措施調整

發布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日期範圍:2023/3/6 ~ 2023/6/30
 
發布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日期範圍:2023/3/6 ~ 2023/6/30
防疫
全體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與教育部來函,112年3月6日起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之防疫政策,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接駁車)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學校針對特定場域(如實驗室、工作室或餐廚等)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生化實驗課等),依其性質原本即自行訂有應佩戴口罩之規定。另學校考量教學需求,經與校內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自行決定採佩戴口罩措施。

相關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