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03月20日起因應防疫政策調整(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學生請假方式說明。

發布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日期範圍:2023/3/24 ~ 2023/4/30
 
發布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日期範圍:2023/3/24 ~ 2023/4/30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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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2年03月09日教育部公布03月20日起配合防疫鬆綁新制及112年03月16日公告之「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二、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行活動,建議篩檢陽性學生0日及次日起5日內,請假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1.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可請病假(證明請導師確認),並至防疫專區填寫「學生確診通報流程」(https://reurl.cc/Y8q4Ql)表單,0 日及次日起5 日以內之病假。第6 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 日及次日起5 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2.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病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
3. 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 篩檢陽性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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