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系統課程停修申請公告

發布單位:教務處課程與教學組
日期範圍:2024/11/14 ~ 2024/12/2
 
發布單位:教務處課程與教學組
日期範圍:2024/11/14 ~ 2024/12/2
行政 行政公告
教師,學生

1、停修申請日期時間:第11週(11/18)上午9:00起~第12週(11/29)下午23:00止。
2、停修申請一律上網:網路選課系統--「我的選課」下拉「申請停修」申請。
3、停修後,剩餘課程之總學分數不得少於2學分。
4、扣除停修課程之學分後,日間部大學部及五專部學生當學期實際修課總學分數未達9學分者,學期平均成績不列入班排名計算。
5、停修課程之學期成績將註記停修狀態。
6、停修課程已繳之學雜費、學分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均不予退費。
7、停修課程於第13週起生效,故第11~12週仍須上課,並列入學生之缺曠紀錄中。
8、停修申請日期時間截止後,不受理任何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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