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機會-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9日前於本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其餘詳請,請見附件。 ※此計畫未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不納入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