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臺灣文學館為培育臺灣文學及博物館專業人才,促進與各級學校之交流,辦理114年暑假大專院校學生實習。
二、暑假實習每年 7 至 8 月 實習時數最少應達 200 小時。 每年3 月1日起
接受申請、同時公告實習單位、名額、內容於官網, 3 月 31 日截止申請, 4 月 30 日前公告實習錄取名單。
三、本實習屬無薪給性質,食宿、交通及保險需自理。
四、申請者應檢附下列相關文件,由學校函送本館提出申請:
1. 實習申請表。
2. 實習計畫書含自傳、 實習目標、期間、項目及預期成效等 。
五、請有意願申請學生,於3/21前將相關紙本資料及電子檔繳交至職創組陳小姐(辦公室L304),電子檔請e-mail:meiyen@stust.edu.tw
※此實習計畫未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不納入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