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違停檢舉相關事宜
請同學注意以下事項,勿因違犯遭檢舉開單 一、校內有規劃身障專用停車格,非相關身分者請勿違規停放,若經檢舉,相關單位將依法開單取締。(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十款: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二、請勿於校門口周邊紅線區域或違規停車,若經檢舉,相關單位將依法開單取締。(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四款: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第五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