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受理「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114年9月30日(二)止。 二、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相關表件可參閱附件,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三、有意申請之同學如須協助,請洽學務處原資中心(Z棟1樓)承辦人陳榮添先生、石明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