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遺失物品招領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25/9/17 ~ 2025/11/17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範圍:2025/9/17 ~ 2025/11/17
行政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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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遺失物招領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一、校園外拾獲之非本校師生遺失物,不適用本校遺失物品管理作業要點,請拾獲人將遺失物逕送警察機關。
二、凡拾獲伍佰元以上現金、貴重物品或含有個人資料之身分證件、金融機構發行之各式有價卡片及電子產品,請拾獲人逕送警察機關處理(本校轄區派出所為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以免延宕該遺失物之處理時效。
三、拾獲之現金經學校上網公告招領逾六個月以上無失主認領將通知拾獲人領取,惟拾獲人於受通知起三個月內未領取或已於送交招領當日簽具放棄所有權者,該款項將簽請轉入學校急難救助金。
承辦人 生活輔導組 秦先生 辦公室L102室 分機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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