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修正)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