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推動大學社會責任績優教師獎勵,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作業。
★申請資格:投入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與服務達一學年,且未支領計畫主持人費(含共同主持人費或協同主持人費)之專任教師。
114學年度:114年8月起至115年7月止。
★收件方式:檢附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之紙本一份與電子檔,於收件截止日前提出申請,紙本資料送至社會責任暨環境永續中心辦公室(L313),電子檔繳交至中心信箱(dept_cusr@stust.edu.tw)。
★申請流程:請詳見附件獎勵申請表之說明。
★獎勵申請作業期程: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7月15日(三)止,基於公平起見,逾時交件者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審查階段:由社會責任暨環境永續中心擇日召開「推動大學社會責任績優教師獎勵審查委員會」,會議中審查各項申請案件。
決審結果公告:決審結果陳核後1個月內完成公告與其他相關作業。
檢附推動大學社會責任績優教師獎勵實施要點及獎勵申請表如附件,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校內分機1301洽詢承辦人邱棠毅,謝謝您。
順頌時祺
社會責任暨環境永續中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