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116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日活動實施計畫」案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
日期範圍:2026/7/28 ~ 2026/10/30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
日期範圍:2026/7/28 ~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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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本部自112年起訂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116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日推動主題為「從認識到支持:建構多元性別友善校園」,鼓勵各級學校延續前一年度推動基礎,將主題深化著重強化校園支持與保護機制,營造尊重差異、包容共融之學習環境,落實平等對待之教育精神,積極保障每一位學生之受教權益。
二、檢附補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活動實施計畫」申請須知(如附件),有關計畫提報及經費編列基準,請分別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辨理。
三、各校至多申請一案,惟申請案均為部分補助,所提報計畫至少自籌應達總經費之5%,否則不予受理。
四、欲申辦學校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以送達日為準),備妥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函送本部四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另請將相關電子檔同步傳送至所屬中心電子信箱。
五、如有相關諮詢事宜,請逕洽所屬各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一)北一區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世新大學):洪詩婷小姐,電話:(02)2236-8225轉82013,e-mail信箱:zenihst@mail.shu.edu.tw。(二)北二區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鄭芸婷小姐,電話:(03)5712121轉31958,e-mail信箱:arktiswork@gmail.com。(三)中區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陳昭雯小姐,電話:(04)723-2105轉1093,e-mail信箱:ddovuwx@cc.ncue.edu.tw。(四)南區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高雄醫學大學):林欣慧小姐,電話:(07)312-1101轉2828,e-mail信箱:r131025@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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