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舉辦115年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案
一、志工總會訂於115年12月12日上午11時假高雄林皇宮(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辦理旨案表揚典禮。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條件者,於115年8月31日前逕送表件至志工總會參加選拔。 二、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請至該會官網「下載專區」下載(https://www.tave.org.tw/download),如有相關問 題,請逕洽志工總會承辦人徐秘書長,電話(07)761-1018。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