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法律實務與學術界融合交流
南臺科大舉辦法學名家講座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與台南律師公會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共同主辦的「法學名家講座」,於6月21日假該校圖資大樓13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南臺科大商管學院院長賴明材博士首先致詞時表示「法學名家講座」是該校財經法律研究所連續第5年承辦如此盛大的法學盛會,從此次擔任講座專家學者的學、資歷以及蒞臨來賓的踴躍,院長賴明材稱許本講座分別從律師業、民事法與刑事法三個不同領域切入,兼顧「實用性」、「學術性」與「多元性」,顯示承辦單位財經法律研究所「一屆比一屆用心、一次比一次進步」!

【與會貴賓及校內長官合照】
本次講座三場演講,第一場由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引言,並邀請萬國法律事務所所長、同時也是台南傑出同鄉陳傳岳律師以〈律師業的挑戰與突破〉發表演說。陳傳岳指出律師錄取率自2011年起定為10.89%後的諸多困難,以及中國律師來台執業對台灣本土法律市場的挑戰。陳傳岳憂心「全國執業者約7300人,而3年來已錄取超過2700人,如加上將來中國律師來台執業者100人、500人甚或1000人以上,必對台灣律師業產生很大的衝擊。」,並據此呼籲全聯會及律師公會要協助會員面對及應付未來的嚴峻挑戰。

【法律扶助基金會林瑞成監事致贈紀念禮品予政大法律系姜世明教授】
第二場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林瑞成監事引言,並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姜世明教授就民事訴訟上的〈證據評價〉發表演講。姜世明以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自由心證」規定為中心,詳述自由心證的應有內涵、限制以及法院審查之可能性問題。姜世明提醒「若僅具有承審法官個人確信卻無客觀蓋然性者, 則已淪為恣意」。

【南律師公會李合法理事長致贈紀念禮品予萬國法律事務所陳傳岳律師】
至於第三場演講,則由成功大學法律系許育典主任引言,邀請東海大學法律學院陳運財院長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條文檢討〉之重要課題加以探討。陳運財以日本通信監察法制作為對比,直言批判我國「被誇大的監聽效用係以踐踏多數無辜民眾的權利作為犧牲的代價」,並進而提出未來我國應「明定司法警察人員及檢察官應負具結及偽證之負擔」、「欠缺相關性原則或補充性原則下實施通訊監察所得之紀錄,構成違法監聽情節重大,不得作為證據」、「設立外部第三者監督機構」等具體建議。

【南臺科大商管學院賴明材院長致詞】
在最後的閉幕式中,台南律師公會李合法理事長致詞時也表示,台南律師公會與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每年合辦的「法學名家講座」,已經成為台南地區法律界的一大盛會,此不僅讓律師、法官及教授、學生,甚或企業界的法律人都能齊聚一堂,學習前輩的風範,也可以在大師的講述中深入了解社會當前的法律議題。未來這項講座活動將持續舉辦,邀請國內的大師級法學前輩到台南主講不同法律議題,相信必能促進法律實務與學術界的融合交流,也能豐富活化南部地區的法律學術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