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法律聊聊天」系列講座細說 「給大學生的車禍法律常識」《2019/1/17》

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於日前所舉行的「法律聊聊天」講座,特別邀請車禍處理達人,亦為南臺財法所研究生周鴻松來為該校同學講授與切身相關的車禍法律,當事人應該注意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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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聊聊天」系列講座主講人周鴻松(右四)與參與講座的同學合影。

日常生活中機車、汽車這些動力交通工具,讓我們可快速便捷地自由來去,但是也讓我們承擔了遭遇各種車禍的風險。即便駕駛人百般小心,也很難保證其他用路人亦能謹慎注意,尤其對於習慣以機車代步的大學生來說,風險更高。當遭遇車禍之際,在第一時間應該如何妥善反應、即時處理,以避免事後不必要的麻煩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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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聊聊天」系列講座現場情形。

周鴻松於講座中首先指出,車禍發生時,有幾點處理要訣一定要牢記,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即使初步研判是小事故,仍須下車處理,並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告後方來車避免追撞。若有人員受傷,「救人第一」,要速打119送醫,也要立即打110報警處理。為了責任釐清,需保留現場,以利後續警方採證,同時要避免當場與對方爭辯,以免惹起不必要的衝突,甚至衍生不可預料的嚴重後果,另一方面則建議,於責任尚未釐清前,無須急促地與對方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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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法律聊聊天」系列講座邀請該校財法所研究生、富邦產險專員周鴻松講授「給大學生的車禍法律常識」。

經過初步處理後,接下來就是有關事故取證與責任釐清,由於車禍的發生及號誌的變化均為一瞬間,事後常會發生各執一詞的說法而無法證實,因此除了調閱路口監視器,以取得物證外,有必要時也要找尋現場目擊者,以做為未來訴訟的證人。此外,則是保險理賠的部分,事故發生後,需聯絡保險服務人員,並於5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應於事故發生後5天內辦理,因此同學應攜帶駕照、行照、印章及車故登記聯單至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周鴻松表示,車禍實務上以和解落幕的情況為多,但許多細節要特別注意,同學可利用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應清楚載明和解的內容,尤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周鴻松要提醒同學注意的是,目前所有車輛使用,雖然法律上都要求車輛所有者去參加強制責任險。但是這個充其量只能算是最低限度的「簡配」而已。以傷害醫療給付為例,強制險針對每人每一事故給付總額,僅以20萬元為限。根據民事賠償經驗統計,車禍死殘理賠金額約在450萬至500萬元左右,扣除強制險200萬元,尚有200至300萬元以上之缺口。對於經常使用車輛的人來說,就要考量是否加保足額第三責任險,以求進行更完善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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